男女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礼金不等同于彩礼,一般是在办婚礼的时候,由双方的亲朋好友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结婚收取的礼金并不是必然属于共同财产。
因为有些人可能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并没有办理合法的结婚手续,此时在法律上就还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而这种情况下亲朋好友给的礼金,一般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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