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结婚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后的财产分割:第一,同居后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共同管理是指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第二,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同居后结婚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后的财产分割:第一,同居后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共同管理是指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第二,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第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第四,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复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的私人财产除外。
二、无效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二、无效婚姻的界定(一)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
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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