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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同居财产怎么执行分割比例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1:47:06 浏览量:39

1. 同居财产怎么执行分割比例: 2. 法律依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4. 第七十条 同居财产怎么执行分割比例: (1)一方有婚外情的,一方无过错的,在财产分...

同居财产怎么执行分割比例:

(1)一方有婚外情的,一方无过错的,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少分或者不分。

(2)双方还可以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将财产分割协议予以公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1. 财产分割的时间、方式、份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签订的,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1. 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

  2. 一方违反财产协议的,应给予另一方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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