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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target="_blank">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写"target="_blank">同居财产分割按以下方式写:
男女双方协商好,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进行,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target="_blank">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同居"target="_blank">同居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target="_blank">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target="_blank">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target="_blank">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有: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合影,离过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target="_blank">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办理结婚证是仅对男女双方其中一方而言的,因为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根据《民法典"target="_blank">民法典》规定:1、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面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1)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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