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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姐妹继承需要公证吗知乎((亲兄弟姐妹继承需要公证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7:05:49 浏览量:47

1. 亲兄弟姐妹继承需要公证吗 2. 关于继承人 3.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4. 关于继承人 亲兄弟姐妹继承需要公证吗 只要对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争议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亲兄弟姐妹继承需要公证吗

只要对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争议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关于继承人

  1. 子女:(包括养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2.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关于继承人

  1. 配偶:

(1)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采取了保护性保护措施,即在194年2月1日民政部门首次处理未登记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除婚姻关系有效,经法院确认属无效婚姻的情形外,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

  2. 与他人同居;

  3. 实施家庭暴力;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 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同居期间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如有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还有就是要讲究证据证明自己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了损害的,而且行为人还要知道自己的过错行为是谁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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