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判决未确定履行期限如何执行 2. 词条目录:高利转贷罪 3. 高利转贷罪如何认定 4. 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5. 高利转贷罪相关司法解释 6. 高利转贷罪与高利转贷罪有什么...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执行申请】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十五日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条【执行中止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条【执行终结】被执行人因财产权被侵犯等原因而失去财产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被执行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追偿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责令被执行人补正所欠债务,也可以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
被执行人在收到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后,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予确认的,人民法院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执行错误,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它不仅包括“转贷牟利”,还包括“转贷牟利”。
高利转贷罪认定条件是什么?它与高利转贷罪有什么区别?它与高利转贷罪如何认定?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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