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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继承证明怎么写((农民宅基地继承证明怎么写))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7:37:30 浏览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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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继承证明怎么写

村委会证明

我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附:

  1. 证明

(1)本村民_村民_的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

(3)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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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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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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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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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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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_月_日

  1. 村委会证明

(1)提交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

(2)村委会开具的户口簿、身份证

(3)无房证明

(4)一寸彩照3张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手续。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及附属物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农村的宅基地,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六十一条【侵占罪】侵占罪在刑法上一章中,按照《刑法》规定的一般犯进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侵占罪,是指以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这里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高利转贷罪怎么认定

高利转贷罪的概念就是指违反国家对信贷资金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的规定,转贷牟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高利转贷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转贷牟利。

转贷牟利,指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较大、数额较大,这种方式是指转贷牟利,即行为人将违法所得转入合法所得或非转贷牟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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