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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死亡后地收回吗((人死后农村责任田怎么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5:33:21 浏览量:24

1.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种类 2.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包括 3. 土地征用土地的程序 人死后农村责任田怎么继承? 如果在田地上修建房屋,要按照规定办理继承手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要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征收...

人死后农村责任田怎么继承?

如果在田地上修建房屋,要按照规定办理继承手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要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种类

  1.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 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包括

  1. 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2.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而向该被征地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补偿登记机关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 土地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补偿标准参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4. 农村民住宅除了住房之外,还有其他附着物,如树木花草树、房屋补偿等。

三、土地征用土地的程序

  1. 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部门拟定。

  1. 审查报批。

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征用土地的基本程序,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研究批准征用土地方案。

  1. 方案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部门根据征地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报批。

征用土地方案由市、县政府进行。

  1. 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事项进行实地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处理。

  1. 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给予的补偿安置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对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的支付。

  1. 制定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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