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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后能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母亲再婚后能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4:22:39 浏览量:8

母亲再婚后能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不可以。 收养子女,只能收养生父母的子女,收养人无子女的,可以收养生父母的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关系”和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关系解除的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

母亲再婚后能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不可以。

收养子女,只能收养生父母的子女,收养人无子女的,可以收养生父母的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关系”和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关系解除的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恢复,其养子女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1.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了,其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恢复。

  1.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成立,但收养关系一旦成立,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就会自然解除。

由于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其实也是可以解除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的,至于这个养子女的继承权如何认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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