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第一顺序继承人怎么分配 没孩子财产怎么继承给子女? 财产继承纠纷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应当正确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问题。 对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法...
没孩子财产怎么继承给子女?
对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除了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外,还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不会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是要进行遗产的公证,最后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我国,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顺序在先于法定继承的,该继承人不得继承。
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分配遗产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处理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2不尽扶养义务;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这里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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