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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能办继承过户吗要交税吗((没有土地证能办继承过户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2:46:15 浏览量:10

1. 没有土地证能办继承过户吗 2.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3. (1)房屋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4. 房屋权属证书; 5. 房屋权属人身份证明; 6. 房屋权属证书;...

没有土地证能办继承过户吗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 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

  4. 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5. 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者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6. 证明遗产的证据

(1)房屋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权属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书;

4)其他必要材料。

(2)如涉及房屋转移,应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3)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其他问题

  1.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机关拒绝颁发离婚证的,应告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说明理由。

  2.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行使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被告确属自愿离婚,可以在一个月内办理离婚手续。

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的,当事人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或失踪未满两年,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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