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公证怎么继承遗产 2.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3.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没有公证怎么继承遗产 没有公证的遗产继承行为,不会产生纠纷。 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后,出具遗产分割协议书,...
没有公证的遗产继承行为,不会产生纠纷。
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后,出具遗产分割协议书,当事人一旦签订,即可凭此协议书办理过户手续。
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遗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应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遗嘱】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撤销及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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