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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典法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中离婚财产怎么认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1:13:19 浏览量:15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怎么认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怎么认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场,或养殖场,离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分割财产。

(6)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7)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场,离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分割财产。

(8)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9)离婚时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一方婚前承租的,租赁关系可以转化为房屋的所有权,但转租合同不得改变房屋的性质。

(10)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以书面协议掩盖另一方诉讼请求,或者约定其他改变房屋性质的协议,侵害他人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当租赁合同中只是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未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则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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