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事调解书能继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民事调解书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事调解书能继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形,也包括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
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期间的另一方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证明材料。
(2)如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材料。
(3)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
(4)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
如房屋产权证明、汽车购买合同、银行卡等。
(5)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存折存折存折存折存折、借条、股票等。
(6)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如家庭财产状况书、银行存款情况等。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长期照顾子女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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