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妹妹户口可以继承哥哥吗 2. 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继承 3. 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4. 遗产继承权怎么分配 妹妹户口可以继承哥哥吗 一、妻、父(母)再婚后,女方能继承妹的遗产吗? 不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一、妻、父(母)再婚后,女方能继承妹的遗产吗?
不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没有房屋的遗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遗产上不可以继承,只有经过确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
只有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法律规定这部分的遗产不能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此时,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并不适用《继承法》关于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合法继承。
房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份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继承人,按照下列规定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