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结婚登记程序如下:(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五)双方自愿结婚;(六)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婚内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1、行...
深圳市结婚登记程序如下:(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五)双方自愿结婚;(六)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婚内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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