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姐姐的孩子能继承房产吗 2.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3. 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姐姐的孩子能继承房产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去世后,如果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不能亲自或由他人代理继承房产,则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立遗嘱。 ...
一般情况下,父母去世后,如果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不能亲自或由他人代理继承房产,则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立遗嘱。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说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了这两个财产,那么这个时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定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我国境内的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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