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姑妈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2.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4.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 姐姐可以继承弟弟财产吗? 姑姐是属于妹的...
姐姐可以继承弟弟财产吗?
姑姐是属于妹的,我国法律规定姑母或其他继承人对其遗产有继承权,但是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等没有法定的权利继承姐的遗产,所以姑妈是不能继承姑妈的遗产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可发生法律效力,若死亡宣告判决宣告之前并未实际占有,而是在他人实际享有继承权时发生法律效力。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
同胞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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