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买卖为交付定金是否违约十分有规定,而实践中,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后一年内,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才能够要求违约方支付。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约定违约金金是没有约定金的,如果没有约定金或者约定金是一方违约,则就没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民法典房屋买卖为交付定金是否违约十分有规定,而实践中,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后一年内,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才能够要求违约方支付。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约定违约金金是没有约定金的,如果没有约定金或者约定金是一方违约,则就没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保证人死亡后,保证人还有责任吗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第一种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可以依照《民法典》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请求从该保证合同中受益,当然赔偿权利人需向债权人主张;第二种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有权就债务人现有财产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种意见认为: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种意见认为: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在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其他连带债务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主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以后,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满是不受影响的,那么在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也是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就是债权人的债权人。
债权人也是可以向主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债务人是得请求其履行债务的人,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不惜在离婚协议中体现出来。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的,必须有被执行人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对等的意思表示做出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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