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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死亡一方儿女有没有遗产继承权(夫妻一方亡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3:12:31 浏览量:32

夫妻一方亡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

夫妻一方亡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5)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而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均等分配。

二、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

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

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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