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驻榕部队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
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驻榕部队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二)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三)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二、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办理依据1.《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闽公综〔2014〕47号文件第九十五条驻闽部队军人、内卫、边防、消防、警卫等武装警察部队军人,提交下列材料,其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由所在部队政工部门指定专人集中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出申办随军户口迁移 2.榕公综〔201〕282号《关于办理军人家属随军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三、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办理时间全年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法定节日外,上午:8:0-12:0,下午:14:30-17:30(夏季推迟半小时),下午:15:0-18:0四、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五、福州随军户口迁移办理依据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第四十六条:户口迁移实行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第四十七条:户口迁移以《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为依据,按照迁入地核准、迁出地迁出、迁入地落户的流程进行。
迁入和迁出地均在本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采取公民在迁入地直接申报的方式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件。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第一百二十七条: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落户,提交下列材料向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办理:(一)接收单位证明或者《行政介绍信》;(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的调令(含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内部调动)、签章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花名册》《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者《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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