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因工去世代位继承人是否有权分割抚恤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被继承人因工去世代位继承人是否有权分割抚恤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案中,这位女士对婆已经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她当然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而她丈夫的弟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配财产时,对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当然,在本案中以这个弟的态度,估计当事人之间很难协商一致,这时就需要诉诸法院,来对遗产进行分割了。
二、丧偶儿媳在照顾公婆时要注意什么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负有赡养义务,只笼统地规定了一个“协助赡养的义务”。
在生活中时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女人在丈夫去世后因为种原因并不改嫁,仍旧在婆家生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尽心照料公婆。
有的女人虽然改嫁了,但仍旧把原来的公婆当做父母一样悉心照顾,为其养老送终。
我们在道德层面虽然赞赏这样的行为,但在法律上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老人有可能这边被你照顾着,然后又偷写份遗嘱,把财产留给其他子女。
先不说财产有多少,光是这个事就挺让人心寒的。
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可以和老人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我为您养老送终,当您去世后把财产赠与给我。
我认为这种做法至少是公平的,赡养老人的同时也应当维护自己的利益。
当初照顾老人一个不见人影,等到继承财产时突然都出现了,不可笑吗?而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这样老人就无法通过遗嘱的形式把财产留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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