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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双方一起去吗(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双方都去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0:18:21 浏览量:30

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双方都去吗夫妻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一个是直接去派出所办理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对于死亡注销户口,国家是有相关...

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双方都去吗夫妻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一个是直接去派出所办理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对于死亡注销户口,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对于公民来说需要有详细的数值,只有详细的介绍,还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然后申报就可以了,整个过程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

二、关于对宣告失踪的公民来讲,是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失踪并不代表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这样就不代表之后的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出轨过错方净身出户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是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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