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房产证怎么办理一、甘孜州房产证怎么办理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甘孜州房产证办理资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
甘孜州房产证怎么办理一、甘孜州房产证怎么办理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甘孜州房产证办理资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三、甘孜州房产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2、调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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