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感情不和如何分割财产 2. 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6. 《...
感情不和分财产,但因为财产分割有困难,甚至婚姻法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尚不充分。
可以直接在法庭上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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