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复婚需要什么材料民法典规定,夫妻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所以复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
民法典规定复婚需要什么材料民法典规定,夫妻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所以复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结婚证办理程序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二)结婚年龄: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三、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结婚的概念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