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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吗?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6:22:58 浏览量:3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吗?下面律图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 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吗?下面律图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

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

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二、离婚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1、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考虑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必要时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

2、过错方标准。

按照现行法律,同一过错行为损害赔偿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只有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此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要有一定的限度,超出一般限度的限度是可以撤销的。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绝对有效的,但是一旦夫妻之间存在了婚姻关系,那么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二、没领结婚证离婚彩礼钱退吗没拿回结婚证,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双方的婚姻关系没有被宣告无效。

对于任何一方来讲,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其婚姻也是存在于194年2月1日之前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该事实婚仍受法律保护,此后又有事实婚或法定婚的,应构成重婚罪。

4.有重婚行为的,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

对于以下受客观条件所迫而重婚,主观恶性较小的,不以重婚罪论处: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迫于生存而重婚的;二是因配偶一方长期下落不明,迫于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三是被拐卖后再婚的;四是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又与他人结婚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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