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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补偿款一般给多长时间(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进行分割吗?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1:12:27 浏览量:23

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进行分割吗?法院判决离婚的话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离婚判决不得上诉,那么该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这个判决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可爱的律师在线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不可以进行分割。 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对法律规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进行分割吗?法院判决离婚的话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离婚判决不得上诉,那么该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这个判决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可爱的律师在线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不可以进行分割。

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对法律规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本情况,所以离婚判决适用的是对的范围。

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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