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离婚损害赔偿依据有哪些?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2、财产损害赔偿。 根据过错方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能力和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能力影响确定。 ...
民事诉状离婚损害赔偿依据有哪些?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2、财产损害赔偿。
根据过错方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能力和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能力影响确定。
3、违背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及损害后果的原则。
4、其他情节。
根据以上规定,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是为老公出轨而导致离婚的话,只要有证据法院的判决就会倾向于无过错的一方,自然财产的分割也会以无过错一方为基准来分割,若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大家在我们律图的网站找寻相关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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