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证据 > 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无效财产如何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2:57:58 浏览量:21

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配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对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进行政处罚,以及对重婚事实向检察机关举报的规定,弱化...

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配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对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进行政处罚,以及对重婚事实向检察机关举报的规定,弱化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司法职能。

使得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权人只是限定在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对于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期限,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亦无相关司法解释。

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权,其目的在于保护婚姻的合法性,由于婚姻生活是一个延续性的过程,若以时效限定婚姻无效宣告请求权必然为使一些本应宣告无效的婚姻因错失时效而变为有效,而受到法律保护,这显然与立法本意是相违背的。

因而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权不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且不受时效的限定。

此外,对于婚姻无效的司法处理不适用调解程序,而一律用判决。

且该案由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有关婚姻无效的种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律图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无效 婚姻 财产

律师在线网快捷服务

1W+注册律师,7*24小时法律服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