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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5:06:03 浏览量:16

无效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处理,需要看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而且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

无效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处理,需要看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而且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当事人是否有公证遗嘱,或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都不存在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

(二)当事人进行公证遗嘱的过程,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不得代理。

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

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的相关知识,遗嘱继承人需要是现任法律关系的法定继承人,还有被继承人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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