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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分割如何分割(无效婚姻如何分割房产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7:32:47 浏览量:32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房产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分割方式有四种,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由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由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可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房产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分割方式有四种,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由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由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可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标准。

对绝大部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非常大,有的当事人可能甚至会认为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很难用金钱来衡量。

精神损害赔偿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得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其肆意扩大,根据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经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的确定一般会结合如下因素予以认定:(1)精神损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3)具体的侵权情节,可以根据过错方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综合考虑其情节之轻重;(4)其他情节,如双方结婚的年限,过错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过错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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