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婚姻和财产分割?(1)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可以。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怎么看待婚姻和财产分割?(1)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可以。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3)、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是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存在较大的争议,在离婚的时候,房产的分割就会比较麻烦,因为房屋升值所产生的利益也是最多的。
由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基于一方的贡献而获得的,因此,在离婚分割时,也不能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而给予一定的照顾。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是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
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且与他人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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