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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份额可以赠与吗(继承的名分能赠送给别人吗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9:17:34 浏览量:15

继承的名分能赠送给别人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所谓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指依法可以继承的。 所谓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死亡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遗产公证的程序遗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1、法定程序:(1)申请。 申请人...

继承的名分能赠送给别人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所谓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指依法可以继承的。

所谓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死亡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遗产公证的程序遗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1、法定程序:(1)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4)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

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

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5)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

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

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6)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订立遗嘱,除非是订立的公证遗嘱,否则的话并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即使没有办理公证,其实也不会影响到遗嘱的生效。

但如果是公证遗嘱就不同的,此时办理公证手续就是生效要件,缺少了必然会导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继承权公证材料,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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