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出售后如何分割财产 2. 房屋出售后的分割: 3.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如下: 房屋出售后如何分割财产 房屋出售后的分割: 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购买房屋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许可并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
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应当予以承认;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
当然法院判决的原则与方法也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指导。
2、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
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我国民法典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
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
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家暴、虐待或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
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
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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