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合同 > > 职工养老保险死亡赔偿计算规定是什么?

职工养老保险死亡赔偿计算规定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4:38:20 浏览量:47

职工的死亡赔偿金有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共同组成,这两部分费用与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不同的地方获得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对丧葬费来说,支付四个月的工资就行了。


  一、职工养老保险死亡赔偿计算规定是什么?

  企业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本市、县上一年度企业职工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费;从死亡的下一个月起,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人数超过3人的按3人计发,每月领取救济费的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总收入;其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死亡赔偿金的对象有哪些?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的职工去世之后,发放的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性抚恤金,各地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丧葬费需要可以按照上年度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四个月的工资作为丧葬费就可以,抚恤金需要按照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计算。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养老保险 赔偿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