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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3:35:41 浏览量:50

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要求?要看是否符合民法典中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的实质要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涉外离婚登记只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户籍情况,与我国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明显区别的。 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说,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要求?要看是否符合民法典中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的实质要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涉外离婚登记只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户籍情况,与我国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明显区别的。

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说,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当事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

二、淮北涉外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1、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并按指纹。

4、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字。

三、淮北涉外离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淮南涉外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1、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并按指纹。

4、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字。

三、淮南涉外离婚登记办理的办理材料1、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四、淮南涉外离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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