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判离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是:(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判离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是:(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
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通常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时要提交的证据都是第一次的,如果出现法定离婚的情况,则不能够说明其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这里的证据主要包括:(1)报警记录,居委会的调解笔录,受伤的照片,治疗的病历、发票,悔过书,证人证言等。
(2)损害结果的证据,比如:被对方殴打时的照片、视频,录音等。
(3)加害方在诉讼前为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4)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5)请求人无过错。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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