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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法院李秋强(吴川市人民法院陈某与叶某1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5:26:07 浏览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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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法院:陈某与叶某1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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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吴川市人民法院

(2018)桂09民初1214号

案件概述

原告陈某与被告叶某1、叶某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1月24日公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陈某、被告叶某1、叶某2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被告叶某3、第三人叶某4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位于园林局号的园林局(面积51.5平方米)的园林局(面积128.54平方米)的园林局(面积128.54平方米)房屋一套,由原告陈某继承。

事实和理由:原告陈某与被告叶某1系兄弟姐妹关系,原、被告的父亲何仙洲、母亲叶万宝、舅何仙洲、弟何林、姨母何仙洲、甥八女婿何林某1、何某2的母亲何仙洲、父亲何仙洲、母亲叶万宝、父亲何仙洲、父亲何仙洲、母亲叶万宝、母亲叶万宝、父亲何仙洲、父亲何仙洲、母亲叶万宝、父亲何仙洲、父亲何仙洲、母亲何仙洲死亡后,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办理遗产继承过户费用要多少?1、公证费:金额10.0元。

20.0元在分割遗产时,应该考虑到没有遗嘱或协议的情况,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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