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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民事裁定书能否过户继承的房产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1:00:09 浏览量:43

1. 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2. 遗产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民事裁定书能否过户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遗嘱继承遗产的,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过户,然后需要提供公证书、遗产继承证书等材料。 一、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

民事裁定书能否过户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遗嘱继承遗产的,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过户,然后需要提供公证书、遗产继承证书等材料。

一、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1. 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

  3.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 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二、遗产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一、遗产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是的,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继承要办理哪些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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