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到登记地办理吗?不一定需要到登记地办理,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到登记地办理,应当出具书面协议。 也就是说,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后,经过三十日冷静期,才可领取离婚证。 但协议离婚的办理必须满足自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七个步骤。 首先,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且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到登记地办理吗?不一定需要到登记地办理,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到登记地办理,应当出具书面协议。
也就是说,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后,经过三十日冷静期,才可领取离婚证。
但协议离婚的办理必须满足自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七个步骤。
首先,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具体协议,否则不会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
其次,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还必须出具离婚时才能完成的一切相关事项。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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