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与能否撤销要看具体情况:(一)对于房产是婚前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赠与能否撤销要看具体情况:(一)对于房产是婚前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对于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
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父母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后部分出资的部分,双方均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般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必须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
但在诉讼离婚中,若是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达成了一致,其实诉讼请求中也就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诉求。
但协商不一致的时候,还是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离婚后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首先,要求退还彩礼的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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