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我省户籍管理和户籍管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当地的公安局进行申请,申请后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还有本人的签字声明,还有本人的签字。 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的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带领大家了解。 一: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二: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的申请...
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我省户籍管理和户籍管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当地的公安局进行申请,申请后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还有本人的签字声明,还有本人的签字。
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的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带领大家了解。
一: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二: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的申请条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且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二、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的办理流程1、申请受理,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与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变更决定。
3、颁证与送达,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决定书。
三、北京户口本民族成分变更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公民族成份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
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五)公安部门应当依据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综合以上介绍,我们的户口本上要有民族成分,其中一方是汉族,且现在有少数民族,是可以变更自己的民族成分的,而对于变更民族成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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