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条件 > 保险可以财产分割吗(什么叫保险的财产分割 )

保险可以财产分割吗(什么叫保险的财产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6:42:28 浏览量:13

什么叫保险的财产分割?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用人单位没有规定说的。 法律对于婚后财产的性质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与特定的人身关系有关的,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

什么叫保险的财产分割?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用人单位没有规定说的。

法律对于婚后财产的性质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与特定的人身关系有关的,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负担1、抚养费的数额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更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直到孩子成年或16岁能够独立生活。

二、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权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1. 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各地对此时间并没有明确)

  2. 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在开庭前交纳30%)

(二)、如果法院通知你到法院,需要先开庭,然后再缴纳费用。

(三)、然后等待法院通知

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一个月左右。

(四)、如果对方失踪,但是还没离婚,对方起诉离婚,法院要求先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就会准予离婚。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割 财产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