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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能作为分割财产的证据吗(财产分割协议证人需要几个 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4:16:57 浏览量:21

财产分割协议证人需要几个条件: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二、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 当对个人财产还是...

财产分割协议证人需要几个条件: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二、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

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民法典》第1063条(《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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