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有哪些一、万宁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有哪些居民户口簿(申报人提供)二、万宁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
万宁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有哪些一、万宁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有哪些居民户口簿(申报人提供)二、万宁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黄山户口迁移办理条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黄山户口迁移办理材料1、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2、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3、《房产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证明,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达到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须本人填写《未婚状况个人声明》;6、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单位档案复印件(盖章)7、迁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8、省外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一式二份。
以上就是今天律师在线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户口迁移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现在可以知道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户口迁移是需要我们到户籍所在地去申请的,办理这个是完全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
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律师在线网的专业的律师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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