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在外地公证要哪些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如果声明人的是单位,则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和数额等有关材料;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
放弃继承在外地公证要哪些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如果声明人的是单位,则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存款单、有价证券和数额等有关材料;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特别注意的是:无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2、继承人在取得继承权后,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根据《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或者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
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中所指的子女不单只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也包括了经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
同时在子女已经去世了的情况,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并且被继承人的儿媳、女婿如果已经丧偶,但该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区别,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而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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