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房产证前可以再加父母的名字吗?首先,在中国,情侣在结婚之后,如果想要加上子女的名字的话,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没有办房产证前可以再加父母的名字吗?首先,在中国,情侣在结婚之后,如果想要加上子女的名字的话,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其次,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需准备的材料还是比较多的,二手房过户,流程是:到不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带上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买卖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商品房出售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四、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刘女士,且房屋的共有人较好地安置自己所有,并加名房产证。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优先购买,如果是因为取得租赁关系进行了租赁,那么该出租人也应当遵守。
但是,由于北京市房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制度不健全,涉案房屋的共有人并未提交房产证,亦不排除有人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对于未签订买卖合同的房屋,应当由陈先生支付及进行处理。
再次,本案的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后于2016年7月4日举行了婚礼,2016年5月27日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
婚后至今无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已经按揭贷款的。
经质证,原、被告对霍某、马某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
根据证据及庭审陈述,本院对以下事实予以确认:对于证据1,被告陈述的债务有20122670元,但该笔债务是用于被告家装修及所欠的。
被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该证据不是原、被告的父亲戴红刚的遗产,戴红刚将钱存入被告银行的账户后,原、被告未共同交付借款。
被告谢某有还款义务,对该证据原告有义务代偿。
在2021年李小超将戴红刚银行卡上的现金转移给别人保管,2017年4月15日李小超将存折上的现金转移到李小超名下,至今未归还,2017年5月8日李小超将存折上的现金用于办理丧事,另在银行卡上的存款保持不变,所以,从2018年4月1日的存折上可以提取现金,但是现在均在被告处,所以李小超要求原告把银行卡从被告处拿走,我现在已经在原告老家居住了一年了,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鉴于原告不同意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我才于2018年3月31日之后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我和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仍然没有得到改善,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夫妻关系无法改善,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故再次向法院请求,请求:1、解除原告与李小超之间的婚姻关系;2、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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