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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漳州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1:00:50 浏览量:16

漳州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与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由办理机关决定,有关部门在确认后,能当场作出。 漳州出具婚姻登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婚姻登记录证明、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声明书、照片等材料。 办理的时间是上午8:30至12:0,下午14:30至17:30。 关于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的材料的问题...

漳州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与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由办理机关决定,有关部门在确认后,能当场作出。

漳州出具婚姻登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婚姻登记录证明、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声明书、照片等材料。

办理的时间是上午8:30至12:0,下午14:30至17:30。

关于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的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需要什么材料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结婚登记情况书面说明;《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照片二、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的申请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申报材料;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设定依据1、《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四、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的办理流程申请与受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与决定: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五: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的办理时间上午:8:0-12: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18:0)六: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设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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