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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法关于离婚(2020年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及步骤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0:49:02 浏览量:29

1. 2020年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及步骤具体如下: 2.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0年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及步骤具体如下: 调解离婚程序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 (1)经调解后,双方...

2020年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及步骤具体如下:

  1. 调解离婚程序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签订调解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1.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其中,《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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